会议介绍
报告会:会议时间及地点
1、2015第二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报告会
时间:2015年4月15日报到,4月16日全天会议;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多功能会议厅
2、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化高峰论坛
时间:2015年4月16日报到,4月17日全天会议;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会议厅
会议议题:
| 1、2015第二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报告会 | 2、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化高峰论坛 |
| 化工行业“碧水蓝天”先进事迹表彰 | 污水处理厂优化设计及自动化集成 |
| 化工行业及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模式及PPP专题论坛 |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与远程监控 |
| 新环保法对化工行业的战略影响 | 移动互联时代下的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模式 |
| 工业污水处理新技术、新成果推介 | 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资源化、规范化 |
部分演讲单位及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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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单位 |
演讲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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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园区专业委员会 |
化工园区污染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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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商会 |
环境治理第三方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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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 |
新环保法与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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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 |
江苏省市政工程PPP项目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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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
碧水蓝天”先进案例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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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九江分公司 |
循环经济”发展成就与经验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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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港工业区 |
责任关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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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化学工业园区 |
生态规划与建设经验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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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典型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监管技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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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 |
“江苏省化工行业污染防治与清洁生产经验报告” |
【会议门票】
参会费:
1、2015第二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报告会
2、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化高峰论坛
报告会与高峰论坛注册费分别为每人1200元人民币,同单位第二人开始注册费用减半。
套票为每人1800元人民币,注册费用包括交流晚餐、午餐、资料费。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通知】深受化工行业及环保产业关注的“2015第二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报告会暨展览会”将于2015年4月16-18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同期将隆重举行“2015第二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报告会”、“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化高峰论坛”两大会议。
上届回顾:
1、会议简要
“报告会”及论坛共有600余名代表参会,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金陵石化、江苏省环科院、中法水务、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保税区等十余家单位领导专家登台演讲,从环保政策解读、环保成果介绍、环保技术推广和园区环保经验交流等多个层次,阐述了我国以园区为单位集中治理工业污染的经验和最前沿的环保技术。
2、展商及专业观众
为期三天的“展览会”,吸引了金陵石化、江苏环科院、南大环保、南京工大环境、同方环境、中电环保、深圳欧泰华、厦大化工院、德磊科技、德国乐嘉文、新加坡世来福科技、诺尔化工、博瑞德、上海复洁、华生塑业、南方泵业、拓博麦克斯、凯米膜、久吾、九思等200余家单位参展。来自全国各地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环保部门、科研院所、设计机构、环境工程等2000余名专业观众参观了展览会。参展参观的专业人士一致认为:本次展览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强,既学习了工业污水处理新技术,又结识了众多化工行业的潜在客户,为化工行业与环保行业构筑了一个绝好合作平台。
展望未来:
1、打造化工行业环保技术与装备的专业性、品牌性展览会。利用会展平台互动性的特点,邀请全国更多的化工企业、环保技术性公司进行交流合作。
2、在“新常态”、新“环保法”状态下,推动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在化工行业开花、结果,为我国“碧水蓝天”事业做贡献。
3、邀请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化高峰论坛暨配套设施展览会”。将邀请更多的水务公司、环境公司参会。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江苏省城市供排水协会(商请中)、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中石化金陵分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九江分公、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张家港扬子化学工业园、上海化学工业区、宁波化学工业园、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园区工作委员会、桑德集团
协办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南京工业大学、中国化工学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化肥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石油化工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煤化工利用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京苏贝尔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与会代表及专业观众:
1、化工园区规划设计及行政管理人员,园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园区污水处理运行人员
2、石油、化工、环保、天然气、煤化工、化肥、冶金、印染、电镀、造纸等排污企业的代表
3、城镇污水主管部门、水务投资、运行、管理公司人员、水务工程单位人员、水务技术、设备单位人员、科研及媒体人员
4、环境设计、环境工程、环境服务、环境施工等专业人士

